会长欢迎辞
葛惟昆
在2006年新春佳节之际,居港中国海外学人联谊会(海学联)经过半年余的筹备, 在香港各界同仁的关怀和支持下,正式宣告成立。
百余年来向海外派出留学和勤工人员是中国对外开放、攫取先进思想和文化的重要举措。中国的海外归来人士具有爱国奉献的光荣传统。从孙中山到邓小平, 从严复到鲁迅, 从詹天佑到邓稼先,数以万计的留学人员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复兴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 永远受到全国人民的景仰和怀念。 这些杰出的先人为我们今天在香港的海外学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香港是我们伟大祖国一颗璀灿的明珠, 她百年来的荣辱兴衰是中华民族近现代史的集中写照, 她今天的发展变化更受到举国、举世的关注, 也牵动着我们在香港这块热土上奋斗的昔日海外游子的心。在汇聚海外学人方面, 从抗战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从改革开放到回归祖国,香港都发挥了无以伦比的独特作用。
在这个伟大的事业中, 我们原籍大陆的海外学人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在各行各业克尽职守、竭诚努力、服务香港; 同时内地又是我们的家乡, 我们是祖国培养的人才, 在香港和内地更加紧密的合作方面, 更具有天然的优越条件, 因此会更积极、也更有条件穿线搭桥、 亲至亲为, 做出最有成效的贡献!
海学联的成长壮大, 需要我们全体会员的爱护和努力。网页是我们交流的平台、沟通的园地、联系的纽带。祝她越办越好, 祝海学联健康成长, 成为我们大家共同的欢乐家园!
「居港大陆海外学人联合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本会正式名称为「居港大陆海外学人联合会」(简称「海学联」),其英文名称为 Association of Mainland Overseas-Returned Scholars in Hong Kong (AMOSHK)。
第二条 本会是由居住在香港的中国大陆海外学人自愿组成的非牟利社会团体,在香港注册。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本着爱国﹑爱港的方针,团结在香港居住的大陆海外学人, 支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参与香港事务, 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与和谐,以及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和祖国的统一大业, 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诚为广大居港大陆海外学人服务, 关心他们的社会福祉和文化生活,修学敦谊,广交朋友,争取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与要求。
二﹑会员
第五条 凡原籍中国内地,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同等学历,并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留学、进修、交流访问过的居港大陆学人,承认本会章程, 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的认定及审查,由本会理事会授权会长或副会长行使。会员资格的解释,以及会员资格认定出现争议时,将由本会理事会作最终裁决。
第七条 本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提供之福利。
第八条 本会所有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维护本会权益及信誉。
第九条 本会接受其他志同道合的社会团体,以团体名义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
三﹑组织
第十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制订及修订章程, 决定与本会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若干人组成,任期两年。 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根据本会章程,行使本会权力,就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组成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在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下,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秘书处是理事会属下的常设工作机构, 设正、副秘书长、司库,及若干职能部门(工作小组),在会长和会长办公会的领导下,开展本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两年改选一次。 新一届理事由会员大会,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会长报告工作,并决定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或其委托之常务副会长,根据需要而召集,由诸位副会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聘任
第十八条 本会可聘请德高望重及关心支持本会的知名社会人士﹑学者专家等出任本会荣誉会长、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名誉顾问、及顾问等荣誉职衔。
五﹑经费
第十九条 本会设「海学联」会务基金,用于开展会务活动。经费主要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和会员缴纳之会费。
第二十条 本会的经费支出须由会长、常务副会长集体签署。重大开销事项须由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并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或司库,必须定期向会员报告财务状况,以便会员监督。
六﹑章程的修改与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之修改权属于会员大会,其解释权则属于本会理事会。
理事名单
(按姓氏比划为序)
王立秋 (香港大学)
王斌 (摩根士丹利添惠亚洲有限公司)
申立银 (香港理工大学)
刘青松 (香港交易所)
刘瑾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孙东 (香港城市大学)
孙刚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朱文红 (美邦国际律师事务所)
萧今(香港中文大学)
汤子康 (香港科技大学)
杨彤 (香港城市大学)
汪子丹 (香港大学)
舒畅 (香港金融管理局)
周榕 (香港都市日报)
岳中琦 (香港大学)
林珲 (香港中文大学)
胡伟星 (香港大学)
胡野碧 (博大证券有限公司)
唐远炎 (香港浸会大学)
贾建民 (香港中文大学)
钱华 (香港城市大学)
陶志刚 (香港大学)
阎洪 (香港理工大学)
黄劲松 (香港科技大学)
温智敏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葛惟昆 (香港科技大学)
蔡小强 (香港中文大学)
滕锦光 (香港理工大学)
魏杰 (苏利文克伦威尔美国律师事务所)
常务小组名单及分工
会长: 葛惟昆
副会长及分管事务:
政治、社会事务 -- 胡伟星 (常务)
媒体、沙龙、商务活动 -- 刘青松 (常务)、刘瑾(女)
会员事务、网站 -- 孙东
文体活动 -- 周榕
会员福利、财务及学术交流 -- 贾建民
秘书长: 刘瑾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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